<
北京保安公司
北京保安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010-57296595 13911080434

北京保安公司
VIP特卫
明星护卫|保镖特卫
危机保护|特别随卫
人防特保
特别保卫|应急行动
隐私特保|安全护卫
大型活动特保
活动特保|会议特保
场地安检|应急特援
常驻保安
小区保安|工厂内卫
商场警卫|企业安保
临时安保
展览会场|媒体活动
体育项目|营销专场
您现在的位置:北京保安公司 > 公司新闻 >

北京保安公司重温学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八)

来源:北京保安公司编辑:北京保安公司编辑时间 :2018-11-06 11:33点击:

  北京保安公司重温学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八)

  北京保安公司保安服务条例明确规定了保安服务过程中要接受国家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公安机关在检查保安公司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指导纠正,要协助保安公司制定相应的保安管理制度,负责处理保安公司因工作原因客户及社会人员投诉问题的处理,保安公司必须无条件的服务公安机关领导和管理。北京保安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公安机关的管理与指导,严格遵守保安服务条例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精彩推荐
北京保安公司实行温馨话、
北京保安打造招之即来 来
专业的北京保安公司巡逻巡
北京保安公司建设一只服务

TAG:

上一篇:北京保安公司重温学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七) 下一篇:北京保安公司重温学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九)

北京保安公司

北京保安公司

更多 保安雄风

李明星 李明星,经理,1982年3月生,中共党员。1999年12月至2011年12月于北京卫戍...[详情]

段咣咣 月度最美保安员,段咣咣同志工作积极,年轻有为,在本职岗位努力工作,创造...[详情]

孙波 孙波,高级项目主管,1983年出生,1999---2001年在卫戍区某团服役,曾担任...[详情]

卢培根 卢培根,高级项目主管,1985年出生,2000---2005年在卫戍区某团服役,曾担...[详情]

更多 社会热点

北京最大的保安公司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北京保安公司转载央视网)2020年12月05日 11:50“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详情]

北京最大的保安公司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为何如

2020-11-19 09:00:07[ 北京保安公司转载新华社]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详情]